無意間找出一些十年前寫的東西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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劇場對我來說是一個做夢的地方。在特定的時間空間交錯之下,一群人湊在一起,有人在台下,有人在台上,共同去經驗一種特定的機緣。可是,好笑的是即便劇場藝術的形式是如此的「集體」,但在劇場裡的每一個人卻各自感受不同,甚至每一分一秒都是不同的,包括看戲的人與演戲的人。

這好像是一個各展所長與各取所需的場面---在一個安排好的時空矩陣裡,互相碰撞與接收,而且每一次的結果都不同。我問我自己: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?如果這是一個騙局,究竟是演員欺騙了觀眾?還是觀眾欺騙了演員?或是燈光欺騙了角色?還是音效欺騙了服裝?還是說這是一個集體麻醉的現場:一群人心甘情願到這裡來,在這所謂特定的時空交錯下,共同經歷一個半小時,然後很滿意,面帶微笑,各自帶著片段的記憶,回家。

有一段很長的時間,甚至到現在,我一直在思考劇場裡面的「真」與「假」。

我幻想自己是觀眾,坐在劇場裡面,隨著時間流過,高興緊張難過憤怒甚至哭泣。我也曾幻想自己是伊底帕斯---那個弒父娶母的罪人,在舞台上,隨著時間流過,我也高興緊張難過憤怒甚至哭泣。

我發現雖然這是一連串互相試探、互相期待、互相驗證,甚至連意外都是互相預期的整體欺騙過程,可是在劇場裡面感動人的,永遠卻都是最「真」的那部分。我不想用「人性本善」來塗鴉因為我不相信,可是一種類似信仰的專注與熱情卻的確讓我感受到「Believing is Seeing (相信才看得到)」,這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關於現代藝術的書的名字。所以我開始願意去探索劇場裡面的那個「類似信仰的專注與熱情」究竟展現在哪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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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一個喜歡舞台又喜歡文字的人,我最常在想的是「角色」與「角色所能賦予的文字意義」。

我問我自己:什麼樣的角色叫做「類似信仰的專注與熱情」的最佳狀態?而這種「類似信仰的專注與熱情的最佳狀態」是可以擴散到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地方。

 

「是奧德賽嗎?荷馬史詩中英雄中的英雄」。我不知道。古裝戲台詞很多的。

「是羅密歐嗎?莎士比亞筆下那個痴心的倒楣鬼」。我太老了。不像。

「是四川好女人裡的沈德嗎」?不會是我吧,我不是女人。又沒去過四川。

「是今之昔裡的迪里嗎?凱特的老公」。外國人耶。再說,凱特美麗嗎?

「是東嗎?卡羅雪德寫的,坐在西的對面的那個」。東是誰?莊家嗎?

「好吧!是路人丙嗎?那個沒名沒姓又沒台詞的活道具」。走路需要情緒嗎?

... 

我探討舞台上的名字,企圖從角色與角色間的關聯性去尋找,可是我辦不到。因為如果這是一個集體騙局,每一個鮮明的角色背後都有一堆符號,這堆符號必須足以支持台上的人與台下的人共同相信「角色」是這個人,而這個人就是「角色」。對我來說,這不像是「類似信仰的專注與熱情的最佳狀態」,因為那只是一種相互預期的交換,也就是說觀眾預期看到的是羅密歐在舞台上,觀眾預期我是羅密歐,更慘的是我也預期觀眾會預期我是羅密歐。

可是我並不是。我是小毛。

也許是那種角色的「穿戴」讓我困擾,使得曾經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對舞台產生怯步。但如前所說,對於一個喜歡舞台,又喜歡用文字創作的人來說,我在思考的是「文字如何不透過角色,直接搬上台面」。

我想,那大概就是獨白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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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文字不透過角色直接搬上台面」的這個想法的確讓我振奮,好像發現一種介於看與被看、呈現與隱藏、觀點與非觀點或是演員與觀眾之間的第三個角色。雖然獨白的表演方式古今中外其來有自,但對於一個文字創作者的人來說,獨白的表現形式無疑是在原有的閱讀形式之外,增開了一個新的窗口,而且這個窗口是活的,讓文字可以延伸出去。

我想,任何文字創作都可以算是作者的獨白吧。透過一支筆,與讀者做一對一最親密的溝通。身為讀者的你可以跳頁或者專挑你喜歡看的部分,甚至把頭靠在書上望著遠方沉思,但是作者所挑起的東西是沒有任何人可以分享與剝奪的。這讓我想到劇場---那個一夥人同時聚在一起個別作夢的地方。如果所有藝術的共通原則是「傳達」的話,獨白可以說是表演藝術裡的觀念藝術了。

演員這個角色對我來說,有如一連串被「自覺」所包圍的狀態,來來回回進進出出。我很清楚地知道我並不是要進入角色,相反的,是要讓角色進入我身體,透過我的身體,展現在「我」以及「我所延伸出」的舞台世界,一切都是必須是我的決定。這種絕對的自覺應用在獨白的表現中是很爽的事,事實上我認為,任何演員在台上都必須有這種絕對自覺的能力。當然,獨白與自創的文字之間未必畫上等號,也就是說獨白不一定扮演自己,這就是文字「創作」的部分了。

 

2001, Vancou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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