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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與同學聊到"藝術創作"這件事,尤其是對"議題"掌握的不清... 也許必須不厭其煩再說一次,不論任何一種創作都不是"說明情感(或講道理)"的事,而是把情感轉化為素材形式的表現... 也就是說,藝術必定源自情感(如同生活中的所有事情),但藝術並非情感的直接再現,也並非情感的詮釋,而是一種"再詮釋",對創作者如此,對觀眾亦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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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ckson-pollock-autumn-rhythm-30  

"Autumn Rhythm",  Jackson Pollock, 1950

 

"詮釋"與"再詮釋"不同... 面對兩張同樣名為"秋天"的畫作,一張畫的是黃花落葉枯樹,一張則是灰白相間的潑墨,前者是一種視覺經驗的直接挪用,通常是「用一件客觀的事物去"說明"另一件客觀的事物」,如同在"解釋"秋天,所詮釋的是秋天這個"對象",所畫的是秋天的"樣子"。後者所關注的並非那個客觀現象的秋天,而是"我如何感受(我對秋天的情感)",所畫的是"(我的)蕭瑟",這就是再詮釋... "再詮釋"是一種"轉換"機制,一種將感受"再處理"的表現,否則一個瞎子將永遠無法"畫"出所"看"到的秋天。這並非"抽象畫"或"寫實畫"的差別,而是一種存在的表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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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的道理,觀眾如果只想看到秋天的"樣子",或只想藉以驗證經驗,他大可不必走進美術館,也許只要找一張黃花落葉枯樹的照片即可,因為面對一張名為秋天的潑墨畫,是需要想像的勇氣。當然,你絕對有權力說你不喜歡,如同他絕對有權力這樣畫。(但至少我在看到這張畫的原作時,的確有感受到"秋天")

同樣的情況,同學寫不出好劇本,一方面是因為情感過於淺顯粗糙,但大部分是因為不懂得"再詮釋"的意義。他們大多將文字直接"服務"於對話(如交代劇情),將鏡頭視為"服務對話"的記錄工具,而非"創造(故事)"的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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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穿了就是勇氣啦:道理一堆卻不敢去想像,不敢去感受,不敢面對這個感受,不敢表現...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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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在畫畫,老師問她:"妳在畫什麼?",她說:"我在畫上帝"。老師說:"可是沒有人知道上帝長什麼樣子",女孩邊畫邊說:"他們很快就知道了"...

Pollock 曾說:古典藝術通常所表現的是情感本身,而現代藝術所表現的是這個情感"對我的影響(affection)",這就是再詮釋,否則傳統中,作為記錄工具的繪畫在照相機發明後都應終止,但正好相反的是現代藝術的輝煌意義都是來自照相機發明之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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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再詮釋"意味一種表態,這種表態為自己創造了"形式"的意義,可藉以形成某種個人"風格",而這就是創造的趣味...

"再詮釋"讓一張畫永遠畫不完,也永遠看不完,因為每一次的遭遇都有新的發現與體會,之所以停筆,只是一個決定。換句話說,藝術的"自由"掌握在個人手上,你"想"看到什麼,決定了你"看到了"什麼。 

嚴格說來,"再詮釋"也是一種"詮釋",只是這個詮釋是新的,如同"見山是山,見山不是山,見山又是山"的層次不同... 但"見山又是山"並非終點,藝術的體會讓人持續探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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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詮釋"與"再詮釋"的(詞彙)紛爭好比 present(表現) 與 represent(再現),如同有人說所有的"表現"都是"再現",也有人說所有的"再現"都是"表現",如同也有人說所有的"抽象"都是"具象",或所有的"具象"都是"抽象"... 這些爭論的價值不在證明誰對誰錯,而在從不同面向嚴格自我探索,這是藝術與"人"最貼近的地方。

我們可以選擇遠離藝術以避免自找麻煩,也可選擇通過藝術探究自己... 這也是一個決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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