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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訪視遇見久違的學生,吃飯閒聊之後開始雞婆:"有沒有男朋友"。她有些猶豫:"不算有吧"... 原來她有心儀的對象,但兩人並不在一起。我點點頭,正琢磨著"不算有"和"沒有"的差別,突然耳邊一聲巨響:"老師,喜歡跟愛有何區別?"...
這首歌彷彿給了答案,丘丘合唱團:河堤上的傻瓜 (19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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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一個大哉問,從高中困擾到現在,問過老師但不解,查了字典更困惑:love = strong like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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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也不知道耶"... 這是真的,但我有一個感覺,"喜歡"像一種獵取,"愛"則像贈予,也就是當妳會用"愛(這個字)"的時候,通常意味著妳願意"自動自發"為對方做點什麼,哪怕是原本覺得委屈,甚至是不喜歡的事,而且做得很開心...
譬如:放假不出去玩,只為在家安靜等他電話;
譬如:三更半夜出門,只為幫他買一份消夜,或接他下班;
譬如:看他工作忙碌,主動幫他整理一下房間,哪怕只是幫他丟一包垃圾;
譬如:約定的時間總會提早到,只因怕他等;撐傘的時候總是給對方大塊一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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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句話說,如果妳不曾如此,也許妳只是把對方當成一個物件,你所喜歡的只是一種獲得...
"大概是這種感覺吧,凡事會先想到對方... 當然,重點是最好是兩人都能這樣..."
一種自覺,小小的付出,做什麼都行,關鍵是"自動自發"... 我不願意說這是"犧牲",因為沒這麼偉大,只是心中多了一份甜蜜的負擔,生活開始有牽掛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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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首是大學時代的曲子,情況非常簡單,卻又非常可愛... 不知道算不算老派的愛情...
"但,我是這樣想的啦...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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